(六)生育保险扩面指标完成情况(5分)
评分办法为:(报告期实际完成数/报告期计划数)×5分,超额完成得5分。
(七)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情况(15分)
评分办法为:做到按月确保发放的得1O分,未做到的不得分;根据地方财政补助及增长情况适当加分,最高5分。
(八)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上解情况(15分)
评分办法为:2010年征收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按月足额上解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历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足额上解无滞留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九)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情况(15分)
评分办法为:(报告期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实际完成数/报告期计划数)×5分,超额完成得5分;(报告期退休人员集中档案管理实际完成数/报告期计划数)×5分,超额完成得5分;社会化管理服务基础工作和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情况的酌情加分,最多加5分。
(十)基本医疗保险平均报销比例及补助情况(15分)
评分办法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平均报销比例达到报告期计划数的得5分,每差一个百分点扣1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平均报销比例达到报告期计划数的得5分,每差一个百分点扣1分;合计最多扣10分。2010年各市政府对城镇参保居民缴费补助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得满分5分,部分到位的视到位比例适当给分。
三、考核数据来源
(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指标完成情况
实际完成数,由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提供。
(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征缴指标完成情况
实际完成数,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地税局负责提供。
(三)基本医疗保险扩面指标完成情况
实际完成数,由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提供。
(四)失业保险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实际完成情况,由省就业服务局负责提供。
(五)工伤保险扩面指标完成情况
实际完成数,由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提供。
(六)生育保险扩面指标完成情况
实际完成数,由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提供。
(七)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