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教学人员(含理论、实习指导教师、实验员、其他兼职教师)业务档案的主要内容有:
(1)教师工作情况登记表(长期);
(2)教师的经验总结、论文、专著、编写的教材、教参、教学文件、译文、教研及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永久);
(3)有关教学质量、业务水平的考核评估材料及奖惩材料(永久);
(4)各种业务、技术培训等继续教育的材料(永久);
(5)教学人员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资格、教师资格、技术等级证书、聘约等材料(永久);
教学人员的业务档案,院校应指定有关部门收集、建档和保管。
24、教学档案记录、反映了院校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发展历程,是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应认真保管。其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16年)、短期(3-5年)三种。长期、短期档案达到保管期限后,由档案部门负责鉴定,或销毁,或转存。
第三章 教学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 教学要求
25、技工院校的教学,必须注重职业能力培养,突出操作技能训练。中级工层次教学应以提高学生实际操作技能为重点,使学生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专业岗位基本技能操作,适应企业生产实际需要;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层次教学应以提高学生解决企业生产难题能力为重点,使学生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本专业岗位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具有一定的生产管理能力。
教学应紧紧围绕专业培养目标,安排相应的文化和专业理论课程、教学实习课程和生产实习环节,其中,实践教学不低于总课时的60%。专业理论课程教学应同本专业实习课程紧密结合,尽可能实行理实一体化教学。其它课程的教学,也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并注意各课程之间的配合与衔接。
第十三条 教学常规
26、备课。教师备课时要做到:备学生、备内容、备方法,确定重点、难点及处理方法。实习课还要求备工量具、材料、设备、工艺,制订课题评分标准。集体备课是提高备课质量的重要备课形式。
教师经过备课,以课时为单位设计编写具体的教学方案,即教案。教案也称课时计划,是上课的重要依据。教案包括首页、教学过程设计两部分。理论课每两学时编写一份教案,实习课和一体化课每个课日编写一份教案。
教师不能无教案或沿用旧教案上课,备课笔记应不断更新、补充。开学前应提前编写两周教案,教学过程中应提前编写一周教案。
27、授课。任课教师授课应做到:严格按学期授课计划和教案组织教学活动,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讲课应力求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概念明确、重点突出、内容正确、语言生动、操作示范准确、板书工整有序;加强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教学和基本操作技能的训练,注意教学方法的灵活多样,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多媒体课件进行直观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28、作业布置与批改。任课教师应认真布置作业,作业应紧扣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以巩固知识和形成能力为目的;实习教学的作业,主要是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的复习和预习、课外可以完成的小制作、实习的报告或总结;要有作业批改记录和成绩记载。对作业中普遍性错误要集中讲评,不合格作业要订正或退回重做。
29、课外辅导。任课教师应认真进行课外辅导。集中辅导应准备教案,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加强个别辅导。辅导课应由教学业务部门统一安排,并对辅导时间、内容作记录。
第十四条 成绩考核与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