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通知
(渝办发〔2010〕9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0年是我市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安工程)的关键之年。按照全国校安工程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2010年全国校安办工作部署会议以及重庆市校安工程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实施校安工程,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突出重点
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市校安工程于去年6月实施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高度重视,齐抓共管,扎实工作,校安工程按计划顺利推进。当前,我市面临的防震减灾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校安工程进入攻坚之年,时间紧,任务重,难点多,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广大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校安工程规划修订和方案实施工作,如期完成危房改造和加固维修,确保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
我市校安工程区域重点是:7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的荣昌县和28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工作重点是:排除D级危房,维修加固C级危房。中央和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重点是:消除全市D级危房;7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荣昌县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的8个区县(巫山县、奉节县、云阳县、开县、万州区、忠县、丰都县、涪陵区)抗震不达标的C级危房维修加固;潼南县“1·31”地震受损校舍的改造和加固。非工作重点范围内的C级危房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自筹资金进行维修加固,排除险情,确保安全。
二、明确措施,加快推进
(一)调整完善工程规划,合理确定工程进度。
一是对排查鉴定结果进行认真核实、深入分析、科学利用,进一步夯实工程实施的基础。二是进一步完善工程规划,突出工程实施重点,集中力量解决现有校舍的安全问题,合理制定校舍加固改造规划。三是与防震减灾工作相结合,与城镇化进程相结合,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与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工作相结合,从实际出发,确定切实可行的工程实施进度,积极探索建立校舍安全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