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副省长分工的通知
(浙政发〔2010〕1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就部分副省长的分工作如下调整:
葛慧君负责社会稳定和农业、农村工作,负责公安、安全、司法、法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农业、粮食、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扶贫、防汛抗旱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司法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国资委、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粮食局、省法制办、省供销社、省监狱管理局、省农科院。
联系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农办、省信访局、省档案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
王建满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旅游、经济合作交流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省经合办。
联系浙江海事局、省邮政管理局、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杭州铁路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