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续加大审计公开力度。进一步健全审计公开制度,规范审计公开内容,逐步扩大审计结果公告的范围,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与专项资金公开、预算公开等工作衔接,搞好部分非税收入及社会公共资金的审计结果公开,逐步公开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单位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加大审计整改公开力度,完善审计整改报告、督查、结果通报和公告等制度,以公开促整改。(牵头单位:市审计局)
三、探索和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按照“积极推进、稳妥实施,涉密及特殊企业暂缓”的原则,以及“分层、分类、分对象”的工作思路,逐步增强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依法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参照上市公司标准,在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的企业推行信息公开试点,进一步接受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四、大力推进项目、规划信息公开。把公开透明的原则贯穿于项目规划、审批、核准、实施、监管等各环节和全过程。向社会主动公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发布市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公开重大项目名称、项目类别、投资金额、效益预测等信息。按照国家部委统一要求,做好本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探索向社会公开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监督情况,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效益。搞好住房保障、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公开。在土地“招拍挂”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土地成交、出让金缴纳、开竣工时间等土地使用各环节的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五、继续加大政策的全过程公开力度。重点搞好公共租赁房建设、旧区改造、经济适用房分配、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引进、教育改革、医疗卫生改革等政策的公开。推进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充分尊重民意,听取市民的意见。通过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服务,使公众全面、准确理解专业性强的政策,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加大政策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各类渠道,加强公众对政策公开及实施的反馈信息收集。(牵头单位:市级“三公”部门、各区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