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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10]189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内涵发展的水平,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全面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京教高〔2008〕1号)精神,我委决定开展北京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北京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建设,旨在突出高校资源优势和办学特色,在整合专业、课程、教材、师资、实践资源的基础上,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教学改革和创新,构建和营造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大学制度和文化环境,实现大学生品德、心理、智力、能力、自我调适和自我发展等多方面内在素质的完善和发展。
  二、指导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北京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教育目标和方向明确,建设理念和思路清晰,能够长效开展持续性素质教育;具备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的基地建设领导机构,配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具有科学规范的基地运行和管理模式;能够充分整合专业、课程、教材、师资等教学资源,构建起完备、系统的素质教育体系。
  (二)整体性原则。北京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应与转变教育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紧密结合,成为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地建设应将素质教育的理念贯穿于课堂教学、实习实践、校园生活等多个领域,促进大学生道德、文化、身心和专业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创新性原则。北京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应秉承首都高等教育改革创新精神,在突出优势、彰显特色的同时,紧密围绕经济发展、社会需求和大学生自身价值实现的要求,不断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和举措,探索完善基地建设发展的长效机制和保障体系。
  (四)共享性原则。北京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应突出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性,不断提高首都高等教育的社会贡献力和辐射作用;各基地应积极加强交流合作,探索研究大学生素质教育共性理念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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