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科
负责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深化农村改革的措施。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合协调和服务涉农部门有关工作,督促、指导涉农部门落实市委有关农村工作的决定部署和重要事项。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负责农业劳模的评比与审核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和督查信件催办落实工作。
(三)农村经营管理与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事项服务科)
贯彻执行中央和全省农业产业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有关建议;拟订农业经济结构调整规划和意见;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贯彻执行农业农村经济的有关政策;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农业执法监督;承担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相关建议;贯彻执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负责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工作。
(四)发展计划科
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建议;提出全市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组织农业资源区划。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信贷和保险等有关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核准我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配合市审计部门组织开展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农业项目申报。
(五)科技教育科
承办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承担农业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农用地、宜农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承担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工作。
(六)种植业管理科
贯彻落实全省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统计,发布农情信息。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承担种子(种苗)审批和肥料、农药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承办植物检疫的有关事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办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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