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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加强世博会期间旅馆业价格自律的通知


  二、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

  世博会期间,价格、旅游部门要加大行业信息发布力度,强化价格公共服务措施,完善相关价格政策,必要时可依法启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行业协会要发挥协调引导作用,引导企业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各项价格政策措施。

  1、加强信息指引和服务。世博会期间,市旅游部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发布旅客流量预测,并向旅馆提供相关服务指引。在世博会重要时段,市价格、旅游部门及时发布各区域、各类型旅馆的出租率、平均房费等住宿服务信息。行业协会要发挥信息渠道优势,准确把握和及时反映行业动态和价格诉求。

  2、深入开展价格公共服务。价格和旅游部门、行业协会要面向企业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培训,有针对性地解读相关法规政策。区县价格部门会同旅游部门积极组织重点企业开展价格诚信承诺活动。区县价格和旅游部门与企业的联络渠道要保持畅通,并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

  3、加强价格巡查和监督检查。区县价格和旅游部门要及时劝诫和提醒价格涨幅偏大的旅馆经营企业,认真查处价格欺诈、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行为。各级价格部门要加强“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守,积极妥善做好旅馆业价格投诉举报的应急处置工作。

  4、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世博会期间,对严重价格违反行为,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在业内予以通报,或者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价格部门、旅游部门要积极应对各类突发的旅馆住宿价格事件,妥善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所指旅馆,是指利用专门住宿设施,主要以日为计费单位,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本通知由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旅游局负责解释,执行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0月31日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世博会期间旅馆住宿价格变动信息报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旅游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世博会期间旅馆住宿价格变动信息报表

填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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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信息

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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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数

现行价格

价格变动

1月份

挂牌价

现 行

挂牌价

当前实际成交价

当 前

入住率

新挂

牌价

调价

时间

变动

幅度

散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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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

(可附材料说明)

填报确认

1、挂牌价格发生变动后出现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旅馆经营企业应填报本表:

(1)价格变动后的挂牌价格超过2010年1月份挂牌价格40%及以上;

(2)一次调高挂牌价格达10%及以上;

(3)三十日内连续调高挂牌价格累计达20%及以上。

2、价格变动之前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填报并送达所在区县价格部门、旅游部门。

3、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不谎报。

4、已了解上述填报要求,对所填事项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填报企业印章)

                        填报时间: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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