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计划,研究和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七)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八)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 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十)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组织协调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负责委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工作和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委机关行政事务,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承担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承担有关立法规划和协调工作,组织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信访工作;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工作。
(三)发展规划与信息处
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划、计划,承担相关的监督、评估工作;分析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的建议。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
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研究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检查指导各地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的落实。
(五)宣传教育处
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群众工作规划;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新闻发布,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