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组织协作,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1.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要认真落实市级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配合,进一步建立完善水陆交通、煤矿整顿关闭、瓦斯治理、尾矿库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事故责任追究等局际联席会议(协调小组)制度。要落实和完善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在安全指导、安全检查、监管执法、政策制定、事故查处以及打击瞒报事故行为等方面,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推行执法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2.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区县、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制订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措施,以抓好重点场所、要害部位等关键环节,以及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汛期等关键时段为重点,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是一项关系安全生产全局的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重要内容。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活动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要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区县要采取有力措施将本通知以及本地的安排部署,落实到重点行业领域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不留死角。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分解细化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三个突出、三个加强”为重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对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要按照本通知提出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政策措施,紧密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明确目标,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逐项抓实抓好。要把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与“三个突出”、“三个加强”紧密结合,选准着力点,把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化、明细化,务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