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前,各市、县(区)政府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卫片,制定上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在2个月内完成自查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数据逐级汇总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5月5日前,各市、县(区)将本辖区自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 《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表格样式见
《规范》)逐级汇总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5月20日前,自治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市、县(区)自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审核。各市、县(区)政府根据督查审核意见核准后,由各市政府正式上报本辖区内的自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 《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其中,银川市的自查工作情况及相关报表报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审核后报国土资源部。
自治区政府将根据卫片执法检查情况,约谈土地违法严重的市、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依据15号令启动问责,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在各市、县(区)开展整改查处工作的基础上,自治区政府组织验收,并于8月10日前,将银川市的《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表格样式见
《规范》)报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审核后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对全区所有行政区域实施全覆盖检查和依据
《规范》开展工作的第一年,也是根据检查成果,依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一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为确保全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如期完成、取得实效,自治区成立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姚爱兴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李文华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刘 卉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张炳军 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刘智谋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局长
李捍国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成 员:杜万里 自治区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
陈建民 自治区监察厅执法监察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