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机关学习贯彻《廉政准则》领导组办公室要对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抽查党员干部的专题自查报告和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记录。同时,严明纪律和政策界限,对能够如实自查、主动纠正存在问题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分;对自查自纠不到位的,督促其重新自查自纠;对不主动或不如实自查自纠或故意隐瞒问题,明知有错拒不纠正的,一经查实要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集中整改阶段(4月26日一5月25日)
1、制订整改方案。在对照检查和群众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整改措施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哪些问题突出,哪些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就着重解决哪些问题。对于能够自纠的问题,要主动在规定期限之内(5月l0日前)纠正到位,超过规定期限没有纠正或没有纠正到位,视情节按顶风违纪论处。
2、解决突出问题。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切实解决六个方面突出问题”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结合机关实际,重点抓好两项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对机关公务人员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进行专项治理。采取自查申报、受理举报和组织排查等形式,对机关全体工作人员2009年1月1日以后仍在从事经商谋利活动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分清情况,分类处理,坚决刹住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歪风。
二是开展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四)完善制度阶段(5月26日一6月20日)
1、对照《廉政准则》,对现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制度规定进行清理,仍然适用的要继续坚持,不完全适应的要认真修订完善,对基本不适应的要及时加以废止。
2、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根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部署要求,以《廉政准则》为依据,结合机关实际,建立健全制度规定。
3、市政府机关学习贯彻《廉政准则》领导组办公室要对建立和完善各项廉洁从政规定和制度的情况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帮助,同时,督促认真制定并切实执行相关制度,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和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