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站)提供能反映加油站全貌、加油机数量、罐区等现状情况的数码照片(像素为1280×960、JPG格式,下同)电子版及其纸质照片2-3张;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及原油销售、仓储企业提供能反映油库全貌、企业名称、油罐数量、铁路专用线等设施现状情况的数码照片电子版及其纸质照片4-5张。纸质照片缩印至1张A4纸或相同大小的照片上;
10、外资加油站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本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年检程序
1、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按要求带齐年检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到所在区(县)商务委参加初检,合格后报市商务委。其余类型企业,按要求带齐年检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直接到市商务委参加年检。
2、年检相关表格可从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网站(www.bjmbc.gov.cn)“表单下载”栏目或北京市石油流通行业协会网站(www.capitalpetro.com)“在线下载”栏目下载,也可直接到市商务委领取。
(四)对于不再具备从事成品油或原油经营资格的、无特殊原因当年未参加年检,也未办理暂时歇业的成品油或原油经营企业,经有关部门核查后,依法撤销其经营资格,注销其经营资质。被撤销成品油或原油经营资格的企业,要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五)集中年检工作办理的时间为:2010年5月4日至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休息日不办公)。
二、批准证书更换
1、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对于年检合格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直接换发由国家商务部统一印制、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核发的新《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原北京市商务局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即行废止。
2、成品油批发、仓储及原油销售、仓储经营企业
对于年检合格的成品油批发、仓储及原油销售、仓储经营企业由市商务委统一报商务部换发。对于继续整改的成品油批发企业暂不换发新证书。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成品油及原油经营资格年检工作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90号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一层对外办公大厅成品油及原油经营资格年度检查窗口(8号窗口),邮政编码:10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