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教育厅关于长沙竞男女子专修学院收费问题的批复
(湘价函〔2010〕35号)
长沙竞男女子专修学院:
你院《关于审定学院收费标准的请求》收悉。根据《
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和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关于
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09]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你院有关收费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学费。大专班文科每生每年4200元(其中航空服务和高尔夫球场管理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艺术类专业为每生每年7000元。中专班收费标准由你校自主确定。
2、住宿费。普通住宿每生每年600元,公寓住宿按省物价、教育部门验收后核定的标准执行。
3、教材资料费,按实收取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