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防汛救灾工作的通知
(湘交运管[2010]158号)
各市州交通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省海事局、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湘江航电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目前,我省已进入汛期,受强降水影响,湘江中上游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省委主要领导就当前全省防汛抗灾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为了认真贯彻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指示,充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准备,现将今年全省交通系统的防汛抢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救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目前,我国极端天气频繁,根据气象分析,今年我省可能会出现特大洪涝灾害。做好今年的防汛救灾工作,确保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和我省交通事业的顺利推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交通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未雨绸缪,认真做好今年防汛救灾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二、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防汛抢险责任制。要严格落实领导负责制和防汛岗位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包干负责,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并加强检查,抓好落实。防汛紧急期间,单位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一般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要向上级领导报告。当地进入警戒水位或山洪地质灾害预警后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密切关注险情和灾情,重大情况要及时汇报。
厅防汛办公室设在厅运输管理处,值班电话:0731-88770138、传真:0731-88770033。各市州交通局及厅直有关单位要将防讯救灾联系员的名单和值班电话在4月28日前报厅防汛办公室。
三、切实做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完善安全度汛实施方案,做好防汛抢险各项物资准备,特别是地处沿江沿河低洼地段的交通企事业单位、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在防汛期间,要密切注意雨情和水情变化,制订周密的人员、物资、设备的转移预案,确保安全度汛。
四、积极参加防汛救灾战斗,圆满完成各项防汛救灾任务。全省交通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自觉服从各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共同抗击洪水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