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督查行动的通知
(湘交传电[2010]13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我省交通运输安全形势基本稳定。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厅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部署,省厅将于4月底到5月开展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督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交通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各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安全监管机构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有力推进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向纵深发展,彻底排查和治理隐患,强化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全省交通运输生产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督查形式与方法:
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省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好自查自纠自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管理机构,要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对本地区和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开展督查。督查方法:一是全面听取被督查单位安全生产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汇报;二是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相关资料;三是深入现场查看各项制度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采取暗访的形式。
三、督查主要内容:
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按照《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和交通运输部《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10]2号)以及省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湘交传电[2010]11号)要求,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上海世博会期间的安保措施落实情况;交通基本建设施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营运、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