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定期组织学习和阅读文件制度。每月组织全体离退休干部集中学习一次,每两个月组织局级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一次,帮助离退休老同志及时了解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和本单位的重要决定。
2.坚持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制度。对本市、本部门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坚持组织离退休干部或者安排离退休干部代表参加。
3.坚持定期情况通报制度。每半年举行一次情况通报会,将局里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向离退休同志进行通报和征求意见,使之及时了解全局,始终紧跟形势。
4.坚持在职领导干部联系离退休同志制度。局党组领导通过节日慰问、定期走访看望、开展谈心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与离退休老同志的沟通和联系,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5.坚持按规定为离退休同志订阅党报党刊制度。为离退休同志学习创造条件,坚持为县处级以上离退休干部订阅党报、党刊和老年期刊。由本人按规定自选自定,凭据报销。
6.坚持组织参观考察和健康休养制度。根据老干部个人的实际情况,按照“安全第一、本人自愿、就近就地、分期分批”的原则,组织离退休干部参观经济建设重大项目和城乡建设新变化。组织健康休养活动,离休和厅局级干部每两年一次,县处级退休干部每三年一次,由离退休老同志自主开展,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按规定为他们办理费用报销的相关工作。
四、进一步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制度
(一)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原则。对离休干部实行“生活待遇略为从优”,对退休干部实行“生活上适当照顾”,以及区分职级的政策要求,本着从宽从优、让老同志得实惠的原则,努力办好事、实事,为他们安度晚年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二)落实好离退休干部各项生活待遇。
1.坚持离退休干部医疗保健制度。离退休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厅局级离退休干部按照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衔接,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组织实施;县处级及其以下离退休人员健康体检,由组织人事处负责作出安排并联系医院,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组织实施。
2.按政策落实离退休干部的用车问题。局机关按照集中管理、相对固定的原则,及时安排车辆,保障离退休干部参加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参观考察、健康休养等集体活动以及急病、重病就医等用车需要。
3.坚持对离退休干部进行慰问看望制度。坚持在重大节日和传统节日期间对离退休人员开展慰问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坚持看望慰问生病住院的老同志,若遇病危抢救,组织人事处应迅速报告局领导,及时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前往医院进行慰问看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