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一步精简行政权力,完善新设行政权力事项审核论证制度和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凡需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须报经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完善市级网上政务大厅,建成各区(市)县网上政务大厅,形成网上政务大厅与实体政务中心和政府部门相互支撑、虚拟与实体相结合的政务服务体系。
(八)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成都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建立标准明确、处罚流程清楚、管理相对人可查的行政处罚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处罚公开审理,选择部分政府部门推进行政处罚电子化管理,并纳入电子监察系统。
三、不断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九)加大办事公开推进力度,充分发挥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联席会议协调指导作用,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能,在基础、社会、经济、安全四大公共管理与服务领域深入推进办事公开。
(十)加强公开重点内容落实,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做好行业规则制定、价格标准调整、办事服务承诺、重点项目建设等重点内容的公开。
(十一)提升基层办事公开服务质量,在公共企事业单位基层站(所)大力推行代理制、预约制、上门制等服务形式,以服务方式的转变促进办事公开制度的落实。
(十二)拓展办事公开在线服务功能,加大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在线服务的资源整合力度,通过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办事公开集成度和便捷度,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在线服务。
四、着力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十三)围绕促增长调结构工作,重点做好发展规划、重大项目、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农村改革、土地管理、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开工作,加大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
(十四)围绕“扩大开放年”工作,进一步强化产业指导、投资服务、基础信息等方面的主动公开,认真办理企业通过成都企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企业服务直通车”提交的咨询、约请、投诉等事项,提高政务服务实效,促进投资软环境改善。
(十五)围绕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年内启动全市基层公开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各类资源为基层群众提供信息查询和在线办事“一站式”服务,促进政务公开城乡均衡化。
(十六)稳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按照国家和省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主动公开经人大审议批准的政府预决算报告,重点公开政府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以及“三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涉及民生的重大财政专项支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