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府厅字〔2010〕24号 2010年2月23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0年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0年工作要点
2009年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行政许可事项、投资审批项目、办理时间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个至少缩减30%”既定目标;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正在分期分批部署;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初步建立;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事项绿色通道普遍建立;行政审批“两个集中”改革和“一个窗口对外”工作取得重要进展。这些对于创优我省发展环境、提高机关效能、规范行政行为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必须看到,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进展不够平衡;有些已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没有得到完全落实;行政审批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并联审批、网上审批等审批方式应用范围还不广等。为落实省委书记苏荣在年初召开的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上强调的“要通过扎实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面有新的提高”指示精神,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推动全省“创业服务年”活动取得扎实成效,经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讨论通过,2010年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巩固清理成果、兑现清理承诺、提升管理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巩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省政府各部门要做好本系统审批项目清理后的上下衔接工作。各设区市要做好省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并加强对部分没有完成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规范工作的县(市、区)的督促指导。适时组织省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对《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赣府发〔2009〕10号)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察,确保“三个至少缩减30%”真正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新增行政审批事项严格审核论证机制,今后,因法律法规规章出台而新增的行政许可项目,实施机关应将许可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程序等报本级审改办备案。
牵头部门:省政府法制办、省监察厅、省审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