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意见
(陕政办发〔2010〕3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2号),加快我省防护林体系建设步伐,不断改善全省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我省防护林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我省防护林工程包括三北防护林工程和长江防护林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经过30多年的建设,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由12.9%提高到25.8%,沙区累计林木保存面积1869万亩,固定流沙700万亩,与1999年相比,沙化和荒漠化土地面积分别减少31万亩和189万亩。长江防护林工程实施20年来,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由41.5%提高到46.7%,治理和控制水土流失面积2万多平方公里。我省防护林工程的实施,改善了生态环境,提高了土地承载能力,促进了粮食稳产高产,拓展了农民增收渠道,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防护林工程建设区生态形势依然严峻。三北防护林工程区是我省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全省沙化土地全部分布于此,水土流失面积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70%,年输入黄河泥沙量占黄河流域泥沙输入总量的50%,风沙、干旱等生态灾害时有发生,不仅威胁全省生态安全,而且制约经济社会发展。长江防护林工程区是国家南水北调工程的水源涵养地,担负着一江清水送北京的重任,区域内水土流失面积近4万平方公里,年平均泥沙流失1.2亿吨,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也十分艰巨。
(三)加快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意义重大。防护林工程建设区,是我省生态治理最重要、最紧迫、最艰巨的地区。进一步加快防护林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是增强森林碳汇功能、提高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能力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农业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提高认识,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加快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目标。
二、进一步明确我省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