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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许昌市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许昌市情介绍暨项目签约仪式。市领导、代表团全体人员及邀请中外客商参加。时间、地点待定。

  (四)11月16日至20日,高交会项目配对活动、高新技术论坛、展览与交易。市领导、企业代表参加。

  (五)11月21日下午,高交会闭幕式。

  (六)其他专项活动届时将按照省组委会要求通知有关企业参会。

  四、参展单位和项目要求

  (一)参加高交会的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有高新技术成果融资、转让、合作和投资等交易的需求;

  (2)有项目招商需求;

  (3)人才信息交流需求;

  (二)参加高交会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属于国家“863”计划、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火炬计划、科研成果推广计划等项目;

  (2)企业、院校等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项目;

  (3)传统行业改造中所开发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等;

  (4)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化好且权属清晰的技术项目。

  五、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宣传工作

  各县(市、区)要利用好高交会这个平台,认真策划组织宣传工作,充分展示许昌形象。要积极准备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字、图片、宣传画册、光盘等相关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本地区的投资环境、优惠政策、地方特色、区位优势和重大招商项目的宣传力度。

  (二)布展工作

  采取统一设计、统一布展、突出特色、重视总体效果的布展方式,充分展示和宣传我市高新技术成果。

  (三)客商邀请

  各县(市、区)要积极与省外和境外客商联系,争取更多的客商参会。重点邀请有代表性、实力雄厚、知名的中外客商。每个县(市、区)邀请客商不少于10名。

  (四)项目的收集和筛选工作

  1.项目发布工作。各单位要积极收集、筛选项目,充分利用高交会网站(www.chtf.com)、上门拜访、电话交流等多种途径和平台提前进行发布、推介工作。

  2.参展项目企业的组织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组织收集、筛选2至3个企业参展,努力展示我市的高新技术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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