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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督查、安全保密、信访、电子政务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发展规划处

  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并参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重点区域规划,衔接、平衡各地区、各行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和政策;负责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参与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查。

  (三)国民经济综合处(政策研究室)

  组织研究并提出自治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价格总水平的目标和相应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分析自治区宏观经济形势,负责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价格制定的审核和审定工作。起草重要文件;研究、提出民族区域发展政策;跟踪分析、评价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执行情况;组织研究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等重大问题;牵头组织重大课题研究,负责协会、学会的管理;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

  (四)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承担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实施中的协调与衔接工作;指导和协调推进小城镇改革与发展工作。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五)固定资产投资处(自治区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办公室)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状况,发布投资信息;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政策;汇总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前期项目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及资金来源;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自治区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审定、上报和下达国家补助投资项目计划;负责安排自治区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承担自治区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办公室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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