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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建设内容。开展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和软件应用培训,统一信息采集口径、方法和软件操作程序;按照“先行试点、创造条件、逐步推广、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县、乡、村三个层面分期分批开展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推进工作。

  3、建设与运营。市人口计生局负责建设和运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建设和运营。

  四、工作内容

  (一)完善镇、村两级网络线路和硬件配置工作。根据《通知》要求,2010年4月底前,镇乡完成2MADSL专线、村级完成1M-2MADSL专线,镇乡由自治区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各1台,村级利用新农村信息服务站设备,用于全员人口信息录入工作。镇乡设备做到专房专人专机专用,建立健全运行维护机制和管理制度。

  (二)建立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以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为目标,进一步拓展育龄妇女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逐步建立相关部门人口计生信息通报制度,有效整合人口计生、卫生、公安、统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人口及相关信息,初步建立起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社会保障、人口老龄化等人口发展领域的辅助决策系统和人口信息共享交换反馈平台,达到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管理水平和人口发展科学决策水平。

  (三)推进业务平台和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建立相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应用模块。利用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这一平台,建立并逐步完善育龄妇女家庭管理信息应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应用、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及技术服务信息应用、人口计生综合统计信息应用、计划生育奖扶及行政执法等应用模块。

  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系统:进一步加强全员和育龄妇女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用网络版全员管理信息系统,将全员及育龄妇女管理信息系统向下延伸至村(社区)级。2010年建立村级人口计生信息化网络,到2011年全市村级信息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模块:以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库为基础,依托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系统,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网络交换的管理机制,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异地查询和信息实时交换。逐步将流动人口信息交换系统和国家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数据自动进行转换。市、县、镇(乡)三级分别由负责流动人口管理的计生业务科室(专干)进行流动人口数据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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