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评选“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示范点”的通知

  二、评选方法

  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示范点采取自查、推荐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评定。各单位对照评选标准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于10月30日前上报厅纪委监察室。省辖市司法局、厅属院校直接报厅纪委监察室,省属监狱、省属劳教所分别同时上报厅纪委监察室、省监狱管理局纪委、厅劳教局纪委。在自查的基础上,省监狱管理局纪委组织省属监狱、厅劳教局纪委组织省属劳教所的推荐工作,将工作扎实、勇于创新、教育作用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的单位推荐到厅纪委监察室。厅纪委监察室根据各省辖市司法局、厅属院校的自查材料和省监狱管理局纪委、厅劳教局纪委推荐的对象,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对照评选标准进行评定。

  三、创建活动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经常性工作,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创建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示范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不仅要做廉洁自律、勤政廉政的表率,而且要在廉政文化建设中积极支持,搞好保障。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廉政文化建设需要一定的载体和形式,但在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示范点创建中,各单位要禁止搞形式、走过场,要结合自身实际,依托现有的阵地和载体,整合利用有效资源,突出重点,突出特色,注重实效,使创建活动的效果融入到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习惯中。

  (三)搞好结合,勇于创新。各单位要总结近几年廉政文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坚持已有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同时,结合今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把创建活动贯穿在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警风行风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等工作中。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宣传活动,按照厅党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意见》,深入学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切实解决存在问题,要不断拓宽教育领域、创新教育手段,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水平。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