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9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0〕67号)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全面掌握中宁、海原县、市直单位以及沙坡头区各镇(乡)2009年消防工作情况,摸清全市火灾隐患底数,为2010年消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依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比实施细则>的通知》(综治办[2009]112号)的精神,将公共消防安全纳入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对全市2009年消防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带队,公安、消防、教育、安监、工商等部门参加考核工作。
二、时间安排
3月23日:考核海原县人民政府、三河镇人民政府;抽查海原县金城商厦、海原县丽新宾馆、中石油海原销售分公司。
3月24日:考核中宁县人民政府、余丁乡人民政府、中国石油管道长庆输油气分公司石空输油站;抽查中宁县百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中宁县恒达酒店有限公司、中宁中学。
3月25日:考核镇罗镇人民政府、文昌镇人民政府、市教育局;抽查所属中、小学校各1所、中冶美利纸业集团公司、宁夏中卫市沙坡头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3月26日上午:抽查中卫市逸兴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中卫红宝宾馆 、中卫宾馆、银川新华百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中卫商厦。
3月26日下午:汇总考核情况。
三、考核内容
(一)听取2009年消防工作汇报,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
(二)检查2009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
(三)查阅2009年消防工作台账、资料,并实地检查、抽查单位消防工作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运行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考核组对两县及城区镇(乡)考核中,依据《2009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工作检查考核评分细则》着重考核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及消防规划制定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考核组成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重点考核本行业(系统)消防工作,检查是否存在重大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