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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三定”规定

  人员编制:行政编制157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6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5名,总审计师1名(副局级),市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2名(正处级),处长(主任)19名、副处长(副主任)36名。可配工勤人员12名。
  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订道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客运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监督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和城市客运管理;负责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工作;负责汽车驾驶培训机构的资格管理工作等。职责调整包括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城市客运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挂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审计处、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科技处、安全监督处9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处。
  人员编制: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53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1名(正处级),处长(主任)10名、副处长(副主任)10名。可配工勤人员5名。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主要职责:负责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药品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等。职责调整包括划入市卫生局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市卫生局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药品管理处、药品安全监管处、药品市场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9个职能处室。
  人员编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47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1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处长(主任)9名、副处长(副主任)9名。可配工勤人员7名。
  市林业局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等。职责调整包括增加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职责;增加组织指导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职责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挂组织人事处牌子)、发展规划处、林政处、造林绿化处、资源管理处、科技产业处6个职能处室和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
  人员编制:市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37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副局级),市森林公安局局长1名(高配副局级),处长(主任)7名、副处长(副主任)8名。可配工勤人员3名。
  市体育局
  主要职责: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等。职责调整包括将负责市级体育社团和体育项目俱乐部审核与管理的职责交给事业单位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挂青少年体育处牌子)、体育产业处5个职能处室。
  人员编制:市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32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处长(主任)5名、副处长(副主任)6名。可配工勤人员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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