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挂政策法规处牌子)、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综合管理处、建设管理处(挂房管处牌子)、节能监督处(挂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牌子)、公车管理处、安全保卫处8个职能处室和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公室(副局级)。
人员编制: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编制115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5名,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2名(正处级),处长(主任)8名、副处长(副主任)11名。可配工勤人员10名。
市政府办公厅
主要职责: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等。
内设机构:设秘书处、综合处、政务一处、政务二处、政务三处、政务四处、政务五处、政务六处、政务七处、信息处、电子政务处、行政处、组织人事处(挂驻外机构管理处牌子)13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处、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挂市政府总值班室牌子)(正局级)、市政府督查室(挂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牌子)(正局级)、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副局级)、市打击走私办公室(副局级)。
人员编制:市政府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128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5名,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主任1名(正局级,由1名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副主任1名(副局级),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正局级)、副主任2名(副局级),市政府接待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2名(正处级),市打击走私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1名(正处级),处长22名、副处长32名。可配工勤人员40名。
配备市政府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按市政府领导班子副职的职数配备。管理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的人事党务、机关财务后勤、离退休干部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管理。市无线电监测站随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整建制移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
市卫生局
主要职责:统筹规划与合理配置全市卫生资源,负责拟订本市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挂统战处牌子)、规划财务处(挂审计处牌子)、卫生应急办公室(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牌子)、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卫生法制与监督处、农村卫生管理处(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牌子)、妇幼保健处、社区卫生管理处、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处、疾病控制处(挂地方病防治办公室牌子)、基本用药管理处、科技教育与外事处、干部保健处14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处、市中医管理局(副局级)、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局级)。
人员编制:市卫生局机关行政编制78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市中医管理局局长1名(副局级)、副局长1名(正处级),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1名(正处级),处长(主任)15名、副处长(副主任)16名。可配工勤人员6名。
市粮食局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粮食购销有关工作,保障军队和城乡居民、灾区及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调控处、监督检查处、储备粮管理处、产业发展处7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处。
人员编制:市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41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1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处长(主任)8名、副处长(副主任)8名。可配工勤人员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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