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完善医院内部领导体制与决策议事机制。完善院长负责制,按照法人治理结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执行。制定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推进医院管理人员职业化、专业化。院长有权选择副院长和医院其他管理者,有权决定医院内设业务机构。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公立医院院长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医院党委的政治核心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与监督作用。探索建立公立医院监事组织。实施院务公开,推进医院民主管理。完善医院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推进医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
(三)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15、完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加强医院财务监管和运行监督。建立健全预、决算管理制度,全面编制医院收支计划和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计划,严格执行预算。强化成本费用管理,加强改扩建工程、设备购置、大型修缮项目等的可行性论证和物资采购、存储、消耗监管,努力降低采购和运行维护成本。严格工资总额管理,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财政部门共同核定的医院工资总额内,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控制人力资源成本。严格财务集中统一管理,落实和完善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在大型公立医院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及会计师委派制度。对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等多种管理办法试点。
16、深化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政府批准的医院规模和编制,合理确定用人数量,建立按事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审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工资待遇与服务质量及岗位工作量等综合绩效挂钩。完善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主要评价标准的绩效考核制度,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待遇水平,体现医疗服务工作特点,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四)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17、有序推进医药分开改革。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实行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药事服务费原则上按照药事服务成本,并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不断完善我省已实施的医院销售药品差别加价政策,引导医院合理用药。适当提高技术含量高、劳务投入大等项目的技术劳务服务价格,降低高档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及部分大型诊疗设备偏高的价格,建立科学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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