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把农村环境保护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起来,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以农村环境保护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四)基本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饮用水水质安全、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农村工业污染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和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生态环境条件和环境综合整治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农村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创新机制,增加投入。创新农村环境管理政策和机制,打破条块分割制约,加大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政策的资金投入, 逐步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优化整合各类资金,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落实政府保护农村环境的责任,维护农民环境权益,加强农民环境教育,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民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五)总体目标。到2012年,摸清全市土壤污染与农业污染源状况;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占农作物面积的比例达到70%以上,化肥有效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农药有效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1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经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达到600个以上,畜禽粪便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顺利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适宜发展沼气的农户普及率达到50%以上;继续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所有建制乡镇配备垃圾中转站和运输设备,各县(区)全面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农村工业污染取得初步成效,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提高,农民生活和生产环境有所改善。
到2015年,粮食生产核心区基本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势头初步得到遏制,10%的县达到省级生态县(市)标准,农村环境管理组织体系初步形成,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公众环保意识明显加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逐步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三、紧紧围绕农村环保工作重点,着力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