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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环保局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计划方案的通知


  1.城镇污水处理厂减排

  2010年COD主要减排措施是加大城市污水管网配套设施的建设力度,增加收水量,1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最大负荷的投入运行。经测算,2010年我市10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可以达到28万t/d,COD年新增减排量7734.6吨。

  2.结构调整减排

  2007年以来,我市重点调整皮革、造纸、农副产品加工行业产业结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至2009年12月底前新增关闭各类企业32家,共可减排COD2880吨。

  3.工程减排

  2009年执行国家新的排放标准,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华中正大有限公司2家企业通过深度治理后,预计结转减排COD345.5吨。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骏化股份发展有限公司深度治理工程完成后可减排COD229.4吨,共预计减排COD575吨

  以上措施COD共可减排11189.6吨。

  (二)SO2减排

  2007年以来,我市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要求,依法关闭了229家实心粘土砖瓦窑厂以及33家涉水排放SO2的20家企业。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关停了其原有的50MW和60MW发电小机组,工程减排项目也已经安排完毕,因此2010年不在安排SO2减排计划。

  四、保障措施

  2010年是“十一五”污染减排的最后一年。为全面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我市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一)严格污染减排目标考核,落实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按照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对没有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县、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抓好重点减排工程的建设及监管。重点抓好污水处理厂运行、在线监控设施的规范化,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对深度治理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严格环境监管,确保环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

  (三)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减排。抓好重点行业结构调整,高污染企业的关停淘汰工作,实现节能与减排双赢。

  (四)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没有环境容量的区域或没有经过环境容量置换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未完成主要污染物削减指标的区域,一律实行区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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