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1)继续推进百万造地保障工程。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以低丘缓坡和滩涂围垦造地为重点,切实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2010 年确保完成新增耕地20 万亩。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备案管理,完善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制度,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新增耕地质量。
(2)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组织实施好嘉兴、台州、丽水三个市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验区,启动实施420 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重点抓好100 个省级示范项目建设。
(3)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工程。每个市、县2010 年完成一个乡镇的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通过示范区建设,提升基本农田质量和保护水平。配合农业部门开展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
(4)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工作。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严格落实省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10 年完成基本农田调整工作,做到图、表、册与地块一致,实行永久保护。
(5)开展2009 年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依据检查结果落实奖惩措施。
5.监测预警和问责专项工作。
工作要求:实施土地执法监管天网工程,密切关注城镇化过程中土地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督查,促进整改,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反弹,实施土地违法问责。
具体任务:
(1)认真开展2009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加强对全省各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建立违法用地约谈、预警、通报制度,对问题突出或整改不力的地区,依据《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严格实施土地违法问责。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重大典型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做到查事与查人相结合。
(2)切实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和省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管理规定》,全方位、拉网式开展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确保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
(3)针对违法用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开展专项督查,坚决惩治非法占地、破坏耕保、侵占基本农田、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规违法行为,遏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