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运行管理机制措施:为了确保按规划设计造林,全面完成林网建设任务,一是对规划的骨干级(沟、渠、路)林带造林,需占用农户责任田,市财政安排资金进行租赁土地(每亩地400元),由镇(乡)统一租赁土地,统一平整植树带(植树带垫高30公分),统一调苗,统一组织劳力栽植,统一管护,当年对农户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400元/亩(只补一年),第二年实行承包管护,树随田走,属于谁田边的树谁承包管护,由镇(乡)村与农户签订承包管护合同,树木归农户所有。在农户不愿承包的前提下,可对外向社会公开招标承包管护,签订树木管护承包合同,按时交纳承包费(包土地租赁费),由市林业部门核发林权证,树木资产归承包者所有。二是严格实行苗木招标制度,凡林网栽植苗木由镇(乡)一律采取招标采购调拨,严把苗木质量关,调苗时先由市林业生态建设局根据规划的数量、价格先预付部分苗木款,镇(乡)自筹苗木款,抓紧落实苗木,做好苗木调运工作,确保造林所需的苗木数量;三是严格兑现造林补助费,造林结束后,在10月中旬,由市林业生态建设局组织人员,对镇(乡)造林面积及栽植树木成活保存株数进行核实,凡树木成活保存率达到85%以上者,按国家补助标准全部兑现造林补助费,达不到验收标准(85%以下),按比例兑现造林补助费。
(三)技术推广与服务措施:为了确保规划任务的完成和项目建设质量,一是严格建设标准。实施项目镇(乡),必须按照总体规划任务的要求,严格按照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施工,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建设的规划及作业设计要求。二是严把栽植关。从造林整地、种苗选择、苗木调运、栽植及管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严格质量标准,坚持挖大坑、栽壮苗,坚决杜绝不合格苗木造林,在栽植上,要以乡村统一规划,统一栽植时间,统一组织拉线栽植,统一抚育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做好技术培训工作。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造林前市林技推广服务中心要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做好造林技术培训工作,使施工人员都能熟练掌握造林技术要领;四是实行技术承包责任制。对市、镇(乡)林技服务技术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实行包镇(乡)、包村队,包地块,及时深入田间地头,做好栽植及抚育管理的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四)组织领导措施:为了确保农田林网建设任务取得实效,一是实行目标管理,镇(乡)主要领导是实施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市政府将农田林网建设任务纳入镇(乡)年度目标考核工作中,签订造林绿化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考核。二是市林业部门要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协调镇(乡)、村做好项目实施、监督、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三是加强项目管理,造林结束后,各镇(乡)要组织人员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自查工作,建好档案,并且成立管护组织,加强抚育管护。四是严格检查验收,造林结束后由市林业部门组织人员对镇(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核实面积,核实成活保存率,把造林检查验收的结果作为镇(乡)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凡是任务全面完成,质量好的,成活保存率高的给予奖励。对完不成任务,成活保存率差的镇(乡)领导、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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