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扩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区域的批复
(渝保监寿险〔2010〕14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扩大试点开办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区县的请示》(国寿人险渝发〔2010〕1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扩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业务区域。新增试点地区为九龙坡区和沙坪坝区,试点时间截至2011年6月底,届时我局将视工作推动情况确定是否延长试点时间。
二、你公司应在拓展新区域的同时,继续深化目前14个区县的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承保面,2010年各试点区县均应努力在承保量上有所突破。
三、在试点过程中,你公司要按照《重庆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要求,以扩大试点地区保险覆盖面、探索可成功复制推广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发展经验和模式为目标,不断总结,加强创新,为农村地区人民群众提供廉价、便捷的保险服务,并根据我局要求及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和阶段性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