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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10〕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全市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全市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
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组织了多次声势浩大的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私采滥挖矿产资源和超层越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并未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特别是去年冬季以来,私采滥挖有所抬头,少数地方出现了反弹,从而影响了全市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持续稳定,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威胁。为保障全市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制订全市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精神为目标,以《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巩固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成果,促进全市矿产秩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全面排查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彻底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矿点(坑口、井),对违法矿主依法从严追究责任,非法采矿参与者得到依法处理。

  (二)对已接收的关闭煤矿(含硫铁矿)井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关闭不合格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按照“八条标准”彻底关死填实。

  (三)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包括煤矿、铁矿、石灰石矿等)是否存在超层越界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有超层越界行为的矿山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并报告当地政府实施关闭。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市政府决定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领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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