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学校教育方面,教育部门要加快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编制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公共安全教育读本,安排相应的课程和课时,提高学生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公务员培训方面,贵阳行政学院要设置相应的应急管理课程,举办有关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要将《
突发事件应对法》纳入学习研讨范围。市政府应急办要制订学习培训计划,年内对全市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适时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城市在灾害预防、紧急处置和应急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有益经验。其他公务员的应急管理培训,人事部门要纳入全年教育培训计划。职业培训方面,以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导,组织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的生产人员开展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志愿者方面,由市政府应急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共同开展培训工作。
七、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一)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信息奖惩制度,严格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系统应急值守工作规则》和《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格式的通知》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狠抓较大以上突发事件1小时报告制度的落实,确保重要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不谎报、不瞒报。加强党政、军地、部门、区域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积极开展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分析研判和趋势预测会商,强化风险评估工作,及时提出防范应对措施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集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做好先期处置和救援工作。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事态发展和应对工作情况,根据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有序展开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从而提高公众对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满意度(满意度≥50%)。
(三)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后,当地政府应迅速组织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制定恢复重建计划,抓好恢复重建工作。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要组织人员及时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制定改进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建立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档案,并向市政府应急办备案。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分析评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