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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


  三、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持续改进

  各级地税机关要在巩固“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纳税服务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围绕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开展“规范管理年”和“工作落实年”工作的统一部署,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办税服务厅服务工作的管理:

  (一)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

  2010年,自治区地税局继续投入资金支持40个基层办税服务厅实施标准化改造。各地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地税局下发的《广西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视觉识别系统(VI)》的规定,抓紧抓好对已列入自治区地税局2010年度补助计划的办税服务厅的标准化改造工作;同时,要以此为契机,量力而行,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其它未列入自治区地税局补助计划的办税服务厅的标准化改造工作。已完成硬件标准化改造的办税服务厅,要重点转入软件规范化建设阶段,加快实现办税服务厅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规范化、长效化。今年尚未准备实施硬件标准化改造的办税服务厅,要及时制定硬件标准化改造工作计划,同时要根据实际,积极借鉴经验,组织开展软件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完善办税服务制度,促进科学规范管理

  各地要利用开展“规范管理年”和“工作落实年”的契机,认真梳理现有的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方面的措施、规定,制定完善办税服务厅办税业务流程,进一步明确办税服务厅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考核,积极推广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文明用语与服务礼仪规范,加强办税环境管理,形成完整、细化和可操作的办税服务制度体系。要加强办税服务厅与后台的联系,建立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良性互动机制。同时,各地要健全完善办税服务制度贯彻落实到位的工作机制,重点严格坚持和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努力缩短纳税人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并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加强办税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综合素质

  各地要加大对基层地税人员特别是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定、落实长效学习培训制度。要针对办税服务厅窗口形象的特点,引导与督促办税服务人员加强对税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岗位操作技能、税务人员职业道德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训练,努力提高办税人员综合素质。各级地税机关要积极整合现有资源,制定措施吸引、鼓励和支持年富力强、肯干事、能干事的人员调整到办税服务厅岗位,积极树立和充分展现地税机关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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