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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新设兰溪市马涧镇横木村砖瓦用页岩等2个采矿权的批复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新设兰溪市马涧镇横木村砖瓦用页岩等2个采矿权的批复
(浙土资厅函〔2010〕385号)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设立兰溪市马涧镇横木村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的请示》(金土资〔2009〕121 号)等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设兰溪市马涧镇横木村砖瓦用页岩等2 个采矿权,具体见《兰溪市马涧镇横木村砖瓦用页岩等2 个采矿权批复表》(附件)。

  二、以上2 个拟设采矿权应以招拍挂方式一次性整体出让。

  三、要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监督管理,与采矿权受让人签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书,足额收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切实落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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