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平湖市新仓逢源奶牛标准化养殖场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10〕179号)
平湖市发改局:
你局《关于关于要求审批平湖市新仓逢源奶牛标准化养殖场改扩建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请示》(平发改综〔2010〕3号)悉。经商省农业厅,原则同意建设新仓逢源奶牛标准化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提高奶牛标准化规模饲养水平,转变奶牛饲养方式,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精神,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扩建各类牛舍550m2、附属配套建筑物1270 m2,改扩建干粪堆250 m2,沼液储存池200 m3,改造牧场道路800 m2等附属工程;购置挤奶设备及鲜奶储存等仪器设备7台(套)。目标新增奶牛60头,年新增供奶量340 吨。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01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50万元,建设单位自筹51万元。
四、项目法人与建设期
项目法人为平湖市新仓镇逢源奶牛场。项目建设期1年。
五、项目建设地点
平湖市新仓镇新征村。
请进一步落实节能、消防和环境保护措施,据此批复和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组织实施。
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二○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