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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改委关于金华市金东区含香奶牛生态养殖场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金华市金东区含香奶牛生态养殖场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10〕180号)


金华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金华市金东区含香奶牛生态养殖场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金发改农经〔2010〕40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金东区含香奶牛生态养殖场扩建项目。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提高奶牛标准化规模饲养水平,转变奶牛饲养方式,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精神,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扩建各类牛舍500m2、各类附属用房220 m2;配套厌氧池200 m3、沉淀池80 m3、储肥池80 m3、湿粪收集池500 m3;配套建设道路300 m2、围墙500米、供水管网1000米、污水管网500米等附属工程;购置仪器、设备4台(套、批)。项目建成后新增奶牛60头,年供奶量360吨。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01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50万元,建设单位自筹51万元。
  四、项目法人与建设期
  项目法人为金华市金东区含香奶牛生态养殖场。项目建设期1年。
  五、项目建设地点
  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含香村长畈山。
  请进一步落实节能、消防和环境保护措施,据此批复和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组织实施。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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