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村镇建设科。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城镇化发展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级中心镇、市级中心镇的建设工作。
(十一)建筑节能与科技科。拟订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拟订住房与城乡建设系统科技教育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相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组织指导本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37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分工
1.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问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安排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做好对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2.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问题。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前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后期;初步设计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概算方案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组织审查,并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审批。
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对市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二)关于城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问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管理工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结建防空地下室的规划布局和异地建设费的收取管理,参与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结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