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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强化应急值班工作。加强全市值班系统应急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各县(市、区)和部门值班工作的指导检查,努力推进值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信息,杜绝信息迟报、漏报和瞒报,切实发挥“应急值守、综合协调、服务监督”的职能作用。不断拓宽值班信息报告渠道,探索建立紧急情况下信息直报制度、重大突发事件实时报告制度。

  三、健全三个体系,规范应急管理

  (一)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认真落实《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09〕56号),按照“规划要清、预案要全、体制要实、机制要灵、办法要硬”的要求,抓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切实做到预案体系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积极推进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做好年度风险总结评估和风险预测评估工作,研究突发事件的衍生规律,提前做好应急预防、预测,降低灾害发生的风险。

  (三)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体系建设。落实《泰安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实施办法》(泰政办发〔2009〕84号)精神,明确预警信息发布主体,规范发布审核,完善审批备案制度。

  四、抓好四项建设,提高应急能力

  (一)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组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和综合管理等5个领域的应急专家队伍,完善政府、专家和公众三结合的应急决策机制,利用专家技术优势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应急管理决策咨询,为政府应急管理提供智力支撑。

  (二)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抓好综合性救援队伍建设的基础上,组织基层警务、医务、保安、预备役人员和志愿者建立基层应急救援队伍,明确调用机制和相关保障政策,加强森林防火、煤矿救援、道路抢修、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应急演练,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切实提高其应急救援能力。

  (三)加强应急示范点建设。在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领域大力开展示范点申报工作,全面推进应急示范点建设,为基层开展应急工作提供示范和引导,做到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四)搞好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加快推进应急设备、避难场所及医疗卫生设施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对全市应急资源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应急数据库,实现应急资源动态管理。建立物资生产与储备专门档案,归类管理,实现科学调度和信息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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