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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的通知
(建筑〔2010〕322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建筑施工企业诚信意识,完善诚信奖惩机制,依据《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我委制订了《天津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及时与市建交中心联系。
  联系人:杨洁  联系电话:23675496
  特此通知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序号评价指标权重评价观测点分值评分细则数据时效
11.0企业能力10%1.1资质情况1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分
  按企业资质等级计分(满分100分)
  1)特级企业:100分;
  2)一级企业:80分;
  3)二级企业:60分;
  4)三级企业:40分;
  5)暂定级企业:20分;
  6)本项最高100分,最低20分。
评价即时点
21.2人员情况3人员情况得分为注册建造师人数、其他注册执业人员数和中高级职称人数三项得分之和,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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