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建造师人数(满分70分)
1)达到主项资质要求计42分;
2)每增加1名一级注册建造师加1分;每增加2名二级注册建造师加1分;
3)每减少1名一级注册建造师减1分;每减少2名二级注册建造师减1分;
4)本项最高70分,最低0分。
(2)其他注册执业人员(满分15分)
1)没有其他注册师计0分;
2)每增加1名其他注册师加1分;
3)本项最高15分。
4)其他注册职业人员包括: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法律顾问等。
(3)中高级职称人员数(满分15分)
中高级职称人数=高级人数*1+中级人数*0.6
1)达到主项资质要求人数计9分;
2)每超过主项资质要求人数5%加1分;
3)每低于主项资质要求人数5%减1分;
4)本项最高15分,最低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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