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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的通知

  (1)四项各为25分,可累加计分;
  (2)最高100分,最低0分。

认证时效期内有效
72.0财务能力5%2.1资产情况3资产情况得分为净资产得分、注册资金得分和负债率得分三项之和,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3分
  (1)净资产(满分30分)
  1)达到资质标准计18分;
  2)每增加5%加1分;
  3)每减少5%减1分;
  4)本项最高30分,最低0分。
  (2)注册资金(满分30分)
  1)达到资质标准计18分;
  2)每增加5%加1分;
  3)每减少5%减1分;
  4)本项最高30分,最低0分。
  (3)负债情况(满分40分)
  1)负债率=企业负债总额/企业资产总额;
  2)负债率=0.7计32分,多0.05减1分,少0.05加1分;
  3)本项最高40分,最低0分。
上一年度1月1日至评价即时点
82.2财务信用2财务信用得分由授信额度和信用评级两项得分之和,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2分
  (1)授信额度(满分60分)
  1)授信额度超过2亿元计60分,每减少1000万减2分;
  2)没有信用额度,计20分;
  2)最高60分,最低20分。
  (2)金融信用评级(满分40分)
  1)仅考虑国家认可的金融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
  2)金融信用评级最高级40分,每低一级减5分,最低20分;
  3)如没有参与金融信用评级,计20分。
上一年度1月1日至评价即时点
93.0奖惩记录(20%)20%3.1.工程奖项10此项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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