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改革现行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体制。按照中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打破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界限,科学合理地划分省、市、县三级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权限。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调整部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博物馆等重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含景区内停车场收费和索道、电瓶车、观光车等交通服务票价),其他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委托市、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市、县制定或调整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要按规定报上一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4、建立科学合理的游览参观点门票比价关系。按照与全国同类游览参观点比质比价的原则,重点体现旅游产品的无形资产价值。对资源稀缺、不可再生的历史遗产、文物古迹、宗教文化、风景名胜,应适当考虑其特殊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观赏价值和垄断价值。遗址文博类游览参观点以秦始皇帝陵博物院为龙头,自然景观类游览参观点以华山为标竿,突出“人文陕西、山水秦岭”品牌特色,进一步拉大优质旅游产品与一般旅游产品的差价。积极审慎地疏导省内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存在的突出矛盾,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刺激旅游市场需求和促进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5、完善游览参观点门票定价成本构成。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由其开发价值、观赏价值、服务设施价值和资源价值等要素构成。现行门票价格基本没有体现旅游资源本身的价值,游览参观点依赖旅游资源所获取的超额利润,不应成为开发或经营者的额外收益,而应由政府以级差地租的方式予以回收。全省要尽快试行建立旅游价格调节基金或环境保护费征收制度,在游览参观点门票价内和景区旅游经营者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收取。
6、建立全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协调机制。为科学合理制定调整全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尽快在全省建立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协调制度,平衡、协调全省范围内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水平。将委托市、县管理的部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博物馆等重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含景区内停车场收费和索道、电瓶车、观光车等交通服务票价)调整列入省级协调范围。调整列入省级协调范围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未经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的,其调整门票价格行为违规。
三、实施积极灵活价格政策,支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
7、对地域相近、互补性强的游览参观点试行联票价格。打破地区、部门垄断,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统一配置旅游资源。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串联起若干个相邻的游览参观点,运用价格政策支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按照联票价格低于单票价格相加总和的原则,在地域相近、互补性强的游览参观点中试行联票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