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开展“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服务活动的通知
(津民发〔2010〕21号)
市属社会组织,各区(县)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全会部署,根据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关于紧密围绕开展“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切实抓好学习实践活动各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决定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开展“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服务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不断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各社会组织要认真学习市委会议和文件的相关精神,深刻认识开展“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要继续完善自身党组织建设,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独立建、联合建、挂靠建、区域建等方式,尽快建立党组织。要在党组织的带领下,发挥自身优势,为开展“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服务活动贡献力量。
二、建章立制,努力提高自身规范化水平
各社会组织要正确认识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适应新时期对社会组织建设的新要求,围绕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要不断完善以章程为核心,以会员(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关,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为执行机构,秘书长为执行者的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日常管理、财务管理、诚信自律和信息公开等规章制度,逐渐形成自主发展、自主运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提高社会组织自身规范化水平,提升社会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做大做强。
三、搞好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功能作用
各社会组织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切实为广大会员搞好服务。要积极创新服务方式,通过召开座谈会、培训、走访企业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会员企业,了解会员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需求,帮助协调各有关部门予以解决。要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为会员企业提供政策、信息等多方面的服务,帮助会员企业加快科技进步,强化内部管理,支持鼓励会员企业开拓市场,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行业性社团、经济领域的专业性、联合性社团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行业、领域的规划,为本行业、本领域的发展出谋划策。社会建设领域的社会组织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保证民计民生的政策措施,及时掌握社情民意,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及社区基层社会组织要增强社会责任感,通过在社区建设、安老扶弱、助残养孤、扶危济困、救助赈灾等领域广泛实施项目,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