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署办发[2010]40号)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
《阿拉善盟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阿拉善盟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内蒙古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2009〕58号)精神,设立阿拉善盟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为盟行政公署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全盟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的职责。
(二)加强对全盟人口发展战略和功能区划的研究。
(三)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盟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全盟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实施全盟人口发展规划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全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负责推动各级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指导全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
(四)监测全盟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负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参与全盟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五)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技术发展的总体规划,综合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服务重要信息,对计划生育业务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