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市教育和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定点培训机构为主。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各行业协会和企业可根据需要申报新增定点培训机构,经市劳动保障、教育、财政部门审批后,列为定点培训机构。
六、补贴标准
学历培训补贴标准:未取得合格证书的学员每人补贴700元、取得合格证书的学员每人补贴1200元;补贴所需经费在市本级教育经费“双证制”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补贴所需经费在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经费中列支。
七、拨付程序
培训结束后,工业企业将补贴申请材料报市经委初审、旅游商贸企业将补贴申请材料报市旅委初审后,由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学历培训项目补贴经费进行核定、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岗位技能培训项目补贴经费进行核定,并按规定拨付至定点培训机构。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为有效推进培训工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经委主任赵纪来、市旅委主任李虹任副组长,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国资委、市工投集团、市交投集团、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贸易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杭州市工业和旅游商贸企业职工学历技能双提升培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市经委、市旅委),负责统筹协调培训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面上指导。各城区和相关企业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落实培训任务和责任。
2.明确责任。市经委和市旅委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对本系统企业开展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市劳动保障局、教育局分别负责“双证制”教育考试、技能培训业务指导和审核、职业技能鉴定、培训项目拓展、培训机构认定和推荐等工作,确保培训合格人员及时领证;市财政局负责培训经费保障,并分批及时拨付到位;市国资委、市工投集团、市交通集团、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贸易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等部门负责指导系统内企业和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利用组织网络健全的优势,积极组织和发动企业开展培训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通力协作,严格管理,认真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培训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召开1次培训工作例会,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各培训机构要根据培训对象的工作特点,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做到定点培训与上门培训、集中培训与交叉培训、白天培训与晚间培训相结合,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企业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同时,要注重培训质量,及时向城区分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培训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