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市盐务局牵头负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畜禽屠宰整顿
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力度。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猪肉等的行为,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主要指标:
1、确保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出厂(场)肉品质量100%合格。
2、对私屠滥宰、定点屠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率达100%。
3、加大举报管理力度,确保举报查处率达100%。
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监管。合理规划生猪定点屠宰场,规范屠宰流程,严格执行进厂(场)检查验收制度、肉品销售台帐管理制度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加强屠宰质量监督管理,提高定点屠宰场的屠宰质量和供应能力,严厉打击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病死猪、出售病害猪肉的违法行为。
二是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引入激励机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大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其他管理薄弱环节的整治力度,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三是加快现代化屠宰场建设进度。力争三号大型现代化生猪定点屠宰场在2010年底前基本建成,二号、四号大型现代化生猪定点屠宰场分别于2011年上半年和2011年底基本竣工。
此项工作由市科工贸信委牵头负责,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和渔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保健食品整顿
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等专项检查,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主要指标:
1、生产环节监督抽样数量不少于30批次,重点对减肥类、降糖类、改善睡眠类等非法添加情况较严重的品种及2009年抽验不合格品种进行抽样。
2、流通环节监督抽验量不少于450批次,主要针对减肥类、抗疲劳类、辅助降血糖类、辅助降压类、改善睡眠类、促进生长发育类、营养素补充剂类非法添加发生率高及2009年抽验不合格的品种进行抽样。
工作措施:
一是组织开展保健食品法规宣贯,提高保健食品监管人员的监督执法能力,提高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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