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物价局关于海关监管仓仓储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汕价函〔2010〕110号)
汕头海捷科技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要求增加收费标准的报告》悉。经研究,现就你中心仓储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关监管仓仓储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一 )堆场
1、普通货物:1元/吨·天;
2、轻泡、贵重、危险品:2元/吨·天;
3、20尺集装箱重箱:18元/箱·天;
4、40尺集装箱重箱:36元/箱·天;
5、20尺集装箱空箱: 8元/箱·天;
6、40尺集装箱空箱:12元/箱·天;
7、货车:15元/辆·天。
(二)仓库
1、普通货物:2元/吨·天;
2、轻泡、贵重、危险品:5/吨·天;
3、小汽车:20元/辆·天。
二、货物装卸、短途运输和货物分类打包或改包装收费不属政府定价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行制定,其收费标准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